从07年4月1日起,接到罚单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的司机,将不会再被扣12分了。记者上午10时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4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91号令的规定,三项被直接扣12分的法规将被取消。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公布后,其中多条内容都与2004年公布的公安部71号令有着很大的差异。记者发现 在91号令附件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扣分分值的规定也有很大的变化。其中,关于机动车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规定变化最多。 在刚公布的91号令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一次会被扣12分。原有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被删除。对于司机影响最大的,就是取消司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在接受民警现场处罚后,或非现场处罚(如电子眼监测)已到执法站接受过处理后,但司机没在3个月内到银行缴纳相应的罚款,其牡丹交通卡内的扣分就会自动变为12分的规定。“这几项规定中的扣罚12分的规定虽然被取消但相应的罚款还要缴纳。”有关人士表示,“这对于那些因为工作忙而时常忘记缴纳罚款的司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新91号令从4月1日开始实行后,这条一次被扣12分的规定会被删除,司机卡内的违法扣分只会随着自己的违法行为而相应增加,而不会存在因为自己疏忽没有去缴纳罚款自动生成的扣分。 如果司机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一次被扣6分,而对这项违法行为在4月1日以前,也要一次被扣除12分。 91号令实施后取消或调整一次性处罚12分的法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取消)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取消)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取消)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改为扣6分) 91号令保留一次性处罚12分的法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相关新闻 遮挡号牌一次将扣6分 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部91号令中还将“涉牌”违法行为的扣分分值提高了一倍,由原来的扣3分,改为扣6分。在2004年的71号令中,只规定了“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被扣3分。而随着“涉牌”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这次的91号令还把伪造、变造号牌也列入了违法扣分标准里,并且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这些“涉牌”违法行为一次将被扣6分。 醉酒驾车不得增驾大客车 对于醉酒驾车的司机,如果想把驾驶证增驾就困难了。公安部91号令中还有一项新规定,醉酒驾车的司机将不得申请增驾大型客车。今年,交管部门将对有醉酒驾车或者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司机建立“黑名单库”,一旦司机醉酒驾车被民警发现,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库”。而即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91号令中也规定,如果司机醉酒驾车,将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此外,除醉酒驾车外,司机如果有下列违法行为,也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等准驾车型: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在本扣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扣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3.在本扣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扣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逾期不缴纳罚款还要收取滞纳金 虽然被扣12分的规定被取消了,但逾期不缴纳罚款还是要收取滞纳金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司机在接到交警开出的处罚单后,必须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后仍未缴纳的,每天按照罚款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下的违法行为,滞纳金以司机到交通队接受处罚后的15日为期限。另外,在4月1日之前,如果司机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还是会一次被扣12分的。 按照法规规定,司机如果被扣满了12分,必须要到驾校重新进行法规考试,通过后才能消除12分的记录。但是如果司机在一个扣分周期内仍没有缴纳罚款和进行法规考试,牡丹卡内的扣分将自动转到下一个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