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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暂扣驾驶证时间能否折抵吊扣、吊销时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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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节成就完美,交通法专业律师为你排忧解难!塘沽|塘沽区|律师|律师事务所|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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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管〔1997〕204号)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驾驶证暂扣期间能否折抵吊扣、吊销时间的请示》(闽交警法〔1997〕0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中“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暂扣驾驶证的时间不能折抵吊扣、吊销处罚的时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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