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调解失败后,或者不经公安管理部门调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担任其民事诉讼的代理人,进行以下工作;
一.调查和组织分析相关证据,为诉讼做出充分的法律策划和诉讼前准备;
二.进行诉讼、应诉方案的法律论证,起草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三.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鉴定申请等;
四.办理立案手续,代为起诉、上诉、反诉等,协调相关诉讼程序;
五.参加开庭审理,参与法庭调查、辩论,根据委托权限,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
六.收取法院的裁判文书;
七.代为申请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程序;
八.视个案情况不同,当事人要求的其他程序。 |